数据库命名规则

数据库名称受限于 Cypher 对有效标识符的标准限制。请参阅 Cypher 手册 → 命名规则和建议

数据库命名规则如下

  • 长度必须在 3 到 63 个字符之间。

  • 名称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 ASCII 字母或数字字符。Neo4j 2025.01 及更高版本支持以数字字符开头的数据库名称。

  • 后续字符必须是 ASCII 字母或数字字符、点号或短划线;[a..z][0..9].-

  • 名称不能以点号或短划线结尾。

  • 名称不区分大小写,并被规范化为小写。

  • 以下划线开头并带有 system 前缀的名称保留供内部使用。

-(短划线)和 .(点号)字符在 Cypher 变量中是非法的。包含 - 或以数字字符开头的名称必须用反引号括起来。例如,CREATE DATABASE `main-db` 是一个有效的数据库名称。数据库名称是唯一不需要引用点号的标识符。例如 main.db 是一个有效的数据库名称。然而,由于难以确定点号是数据库名称的一部分还是复合数据库中数据库别名的分隔符,此行为已被弃用。

可以创建别名来引用现有数据库,以避免这些限制。更多信息,请参阅 创建数据库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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